各学院(部):
根据教务处2020年度工作要点及安排,现将教学任务下发,请核对并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1.教学任务包括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类)的教学任务、双专业的教学任务,留学生的教学任务、微专业教学任务;其中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教学任务系统外单独下达。2020级教学任务待招生计划确定后另行下达。
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详见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和下载本部门的教学任务路径如下:
各专业的教学任务: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通知书\选择学年及学期。
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计划管理\通识选修课任务管理\通识选修课程设置\选择学年及学期。
2.各年级的《形势与政策》课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教学任务核对、调整
1.各学院(部)在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之前,请认真核对本部门的教学任务;各学院依据培养方案核对所属各专业下学期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任务的正确无误。
2.各学院(部)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确实需要调整,请在5月19日之前在教务系统填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经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批,逾期不得再进行调整。
三、教学任务落实、上报
1.各部门在安排下学期课程教学班的容量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转专业的补修、部分全校性必修课程的重修等情况。各教学班最大容量一般可设定为当前教学班学生总人数的1.5倍,但专业课程一般不宜超过100人,其他课程一般不超过110人。(下学期开课后一律不得拆分教学班)
2.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将在5月22日-5月26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会同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于5月27日开始编制下学期课表。
教务系统落实教学任务路径如下:
各专业的教学任务: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主修专业任务落实。
通识选修课的教学任务: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通识选修课落实。
3.各相关部门落实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时,必须将实验课准确落实到周次且不能超出计划实验学时,否则将影响学生选课。落实授课周次的情况请与选课中心唐彬联系(电话87557055,内线88055)。由于实验室资源有限,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非实验课时不得安排实验室进行教学。目前,我校金融、经管类实验室基本为50座大小,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教学班人数超过50人的实验课,请尽量安排分班教学。
四、切实落实“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和浙江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教学业绩考核的要求,请各学院(部)认真核查本部门(含双肩挑)教授和副教授在本学年中的授课情况,确保教授和副教授在一学年中为本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的课程(不含讲座),并且教授在一学年中为本科生授课的课堂教学时数达到48(含)以上。
五、其他事项
对课程开设情况等其他相关问题有疑问的,请与教务处张文艳联系,联系电话:88757067(内线88067)。为了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学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