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工作的相关安排,教务处已对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时费进行预计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元/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二级学院提出,由二级学院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2.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7周。
3.课时费中“下沙补贴”及“退休、外聘人员课时费”采取2013年10月-2014年2月预发,2014年3月-2014年4月结算方式由开课部门报财务处发放;其余教师课时费统一由人事处按照绩效工资改革的相关精神按教师所在部门划拨到各二级学院。
4. 各位老师请于9月27日前完成数据核对,并将《下沙补贴及退休人员课时费预发汇总单》报教务处。
经贸学院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