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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孵化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3-11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孵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成员可包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以本科生为主的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体要求如下: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均可组成团队进行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也可由个人进行申报。

2、项目主要面向我校2013、2014、2015级学生,2013级学生若作为项目负责人则项目周期缩减为一年,项目成员组成需涵盖至少2个年级。

3、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学校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联合申报,每个团队人数以3-5人为宜,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3、申报项目必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配备指导教师各1名;创业实践项目配备指导教师2名,且为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

4、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1-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3年。

5、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在原有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若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导师的,须出具原项目负责人及导师的书面确认书。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评审程序

1、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于3月28日前报所在学院教学办。

2、学院组织评审并查重。各学院按自愿申报原则,组织本院项目查重及初评工作,并指导项目开展,进行必要修正。经公示后,择优报送5项,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申请书一式三份,信息表一份,专家评审意见一份,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6年4月8日前报教务处123西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tjc880612@zufe.edu.cn。

3、学校组织评审、查重并公示。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项目,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及专家于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按排名高低确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4、项目若发现有抄袭现象则予以驳回并取消该生在校期间申报各类创新创业项目资格。

5、2015年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课题类30项推荐项目已纳入孵化请勿重复申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

6、凡已申报2015年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课题类,获批新苗人才计划推荐项目及校级创新创业项目的请勿重复申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5。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