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促进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拟开展第五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基地原有基础良好,已签订合作协议,且已接受至少一届学生实习任务。
(2)基地有足够的固定场供学生开展实践活动,能长期稳定地为学生实践活动提供足够的实习岗位;有一支业务素质高、认真负责的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实习内容与专业对口。
(3)基地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合理、计划具体可行。有明确的实践教学任务,详细的实践教学计划,能够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4)基地实习活动的专业辐射面较广,并能接受一定规模的学生。
2、申报材料
申报书(见附件)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学生实习报告、以及对签约以来是否有其他合作项目等情况的说明,并配有反映基地和实习情况的图片5幅)。
3、申报数量及时间
各学院择优推荐项目2项,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已立项在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交行政楼123西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xiahui402@163.com。联系人:夏老师, 0571-87557073。
教务处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