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水平,根据《浙江财经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浙财院〔2012〕87号)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对2013年立项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及2014年立项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立项项目结项验收
1.验收对象
本次评估验收对象为2013年立项的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见附件1),项目中期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应至少2学期完整讲授该门课程,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可申请延期验收。
2.验收方式
采用项目组自评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课程进行评审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对照申报书,认真总结项目立项建设以来的建设成效,在自查基础上,完成《浙江财经大学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
(2)项目组提供能说明本课程学生学习效果的相关支撑材料,如学生评价、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改革班与普通班的成绩对比分析等。
(3)学校聘请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验收等级。
3.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应于2016年11月9日前将结项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5份统一提交行政楼127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2014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
2014年度立项的课程范式改革项目(附件3)须参加本次检查。
2.检查方式及要求
采用项目组自查自评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认真总结课程立项建设以来的建设成效,并对照检查指标,在自查基础上,完成自查报告(模版见附件4)。同时,要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不足,研究对策措施并进行整改。
(2)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检查。
3.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应于11月22日前将项目的自查报告一式5份提交行政楼127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zsh@zufe.edu.cn, 联系电话:87557065。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2013年度立项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名单
2.浙江财经大学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
3.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度立项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名单
4.自查报告模板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