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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指导的若干要求

2015年05月06日 17:17  点击:[]

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是本科教育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请各位导师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对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的写作各环节严格把关。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指导与评分须按照学院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另提醒以下几点:

一、毕业实习指导与评分

1.导师须指导学生认真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作业与毕业实习手册,及时了解进度,做好相关指导。

2.导师须在513日前完成实习成绩评定成绩评阅务必实事求是,一般情况下优秀率不宜过高。

3.毕业实习相关材料由班级学习委员收齐后在515日前统一提交到教学办公室。

二、毕业论文指导与评分

1.请各指导教师务必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及时通过QQ、邮件与电话联系学生,了解学生论文写作进度,对论文写作进行耐心指导。

2.请各指导教师务必先熟悉毕业论文与开题报告的格式规范,从形式上把好关,对开题报告与毕业论文的内容进行切实指导,帮助学生理顺文章的逻辑结构,纠正文字不通的语言毛病,杜绝抄袭的不正之风,防止毫无经济学或国际贸易专业素养的简单材料堆砌。

3各指导老师须在515日之前须完成毕业论文评阅,并由班级学习委员在519日前统一提交学生的毕业材料到教学办公室。学院教学办公室将对上交材料进行格式审查,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毕业生将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4.学生论文须通过重复率检测,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30%。学生定稿后登录Gocheck系统机构版完成检测,如符合重复率要求即可下载检测报告,将检测报告中“全文标红报告”电子版交导师,由导师负责确保论文定稿和查重报告所检论文是否一致,并在报告首页签字确认。检测报告与毕业论文材料一并在519日前交教学办公室。学院将在答辩前对学生论文进行抽查或全查,若抽查论文重复率高于30%,将取消学生答辩资格,视为答辩不通过。

5.导师在开题报告评阅意见与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时,请认真填写评语,切忌草草数字的评阅意见,建议从选题、论文写作与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学院将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规范程序组织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学院拟安排在523-29日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请各答辩组在512日前上报答辩时间。

四、为加强和规范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和毕业实习的效果,同时强化导师责任意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将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质量保障机制。学院拟在下半年对各位导师所指导的15届学生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材料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反馈至导师本人。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教师分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本科专业2014年度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和2015年度预算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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