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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2019年02月23日 10:25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11日至20171231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名额为16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和上报时间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

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由于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者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进行填写。《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 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2019@sinoss.net。)

2.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有关的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请用PDF格式。

3.《申报汇总表》。请各学院对本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统一填写《申报汇总表》。

上述《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请于2019314前由各学院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zufe.edu.cn,由我处统一汇总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汇总表》

经各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汇总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注:教育部在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上述《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的纸质材料请按要求加以装订,并于2019314前由各学院统一送交至科研处321室。

五、其他

(一)认真阅读申报材料。申报者和各学院务必认真阅读《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等相关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填写和申报。

(二)加强材料审核。各学院必须坚持质量导向,把好学风关,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三)进行公示。按申报要求学校将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科研处联系人:陈老师87557070;邵老师87557069

2019年2月19日

附件1:《各学院申报汇总表》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5:《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哲社规划“地方立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数字经济”和“生命健康”领域基础研究重大科学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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