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浙实发[2016]2号)文件精神,我省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位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2.常规项目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申报。
3.请申报人员在5月8日前将申报书送实验室管理办公室,通过学校推荐后,登陆研究会网站并录入课题申报内容。
4.其他事项请参阅《关于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浙实发[2016]2号)。
附件:《关于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