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2016〔116〕号)要求,教育厅要求各高校统计上报专任教师学术兼职情况。请各位老师填写《专任教师学术兼职情况一览表》,于1月10日(下周二)前报学院科研办。
表格统计2016年12月31日时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一级学会常务理事、一级期刊、核心期刊、国际重要期刊编委及其他省部级学术机构兼职情况。
备注栏请注明兼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一级学会、期刊的名称;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外,其余兼职都需提供佐证材料。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