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与科研。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即将进行的全省“平安校园”考核专项工作,现就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认真排查,确保学校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特别是学校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中心、班车等重要部位和重点单位,要认真查、反复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漏洞。对检查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
春季开学期间是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易发期,做好卫生工作全面检查。要对学校食堂及校内其它餐饮、副食品店,学校的自备水和饮用水设施及学校的环境卫生情况做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全面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三、多形式开展开学安全教育
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校园网、安全讲座等宣传阵地和方式,重点开展防诈骗、交通及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心理健康、防溺水以及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各单位要把安全教育作为新学期开学的第一课,要加强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加强应急避险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于3月18日前报送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至学校保卫处,联系人:黄迪。电话:86735746。邮箱:bwc@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保卫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