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浙财大[2013]108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15年新进教职工教学科研关键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年1月1日以后进校的教学科研人员(已聘在教学科研关键岗位人员除外)。
二、教学科研业绩计算规定
应聘人员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3年中取得的成果须达到规定的教学科研业绩条件,或是在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6年中取得的成果须达到规定的教学科研业绩2倍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三、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符合关键岗聘任条件者,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申报表》(附件4)于10月16日前交学科归属教学研究单位。各教学研究单位审核本学科归属教师的《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关键岗申报表》,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盖章后,于10月19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21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申报材料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聘用条件比对确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国庭 电子邮箱:rsgl@zufe.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304室 联系电话:87557038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浙财大[2013]108号)
2.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申请特别受理成果审核基本原则
3.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及学术期刊定级标准
4.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申报表(样表)
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