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7年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现将寒假前后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二、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以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部门内部的安全。
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师生员工的防火、防盗、防骗、交通和食品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教职工离开办公室时应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学生在放假前要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等。
四、加强对留校学生管理。各学院要全面了解掌握留校学生情况,摸清底数,建立留校学生台账,根据相关要求办理各类手续,并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五、假期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均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切实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师生回家期间,应到正规的售票点购票,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不乘坐车站外非法营运的车辆,对非法营运车辆上门推销车票的,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
六、学校将继续开展违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各学院应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提醒学生不得骑行违规电动车,并及时处理相关车辆。同时,各学院继续加强对“杭州防诈骗”(ZJHZFZZX)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关注率,认真学习公众号中的最新防范诈骗知识。
七、寒假期间,使用外聘施工队进行各类施工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浙江财经大学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同时,要求施工队负责人凭聘用部门证明并带上全部施工人员名册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557110
保卫处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