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安排,初定于11月开展毕业论文重合率检测,现将二次预答辩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按要求认真进行修改。
2、导师同意参加二次预答辩。
3、预答辩委员会同意参加二次预答辩。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同意参加二次预答辩。
二、基本程序:
1、学生本人提交经导师、预答辩委员同意的《硕士学位论文二次预答辩申请表》纸质材料1份。
2、学生将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稿发至预答辩委员会老师邮箱,确认同意参加二次预答辩。
截止时间:10月30日下午三点。
3、二次预答辩时间初定于11月3日(周二)下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果的认定:
1、预答辩委员会同意通过,可参加毕业论文查重、盲审。
2、预答辩委员会不同意通过,延期三个月后再次参加预答辩。
四、附件:
《硕士学位论文二次预答辩申请表》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