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专业研究生,各监考教师: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6年1月4日至1月13日期间举行,现将考试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详见附件)
二、监考纪律
请监考教师核对监考信息,提前安排时间,按时做好监考工作,确保监考环节不发生教学事故。如有监考时间、地点冲突,请提前告知研究生办公室。
三、考场纪律
1、考生须凭学生证(携带身份证、校园一卡通的,须有所在二级学院开具的证明),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准时参加考核。
2、考生在考前应认真熟悉《浙江财经大学考场规则》,考试时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核纪律。除必备的文具用品、试卷上规定允许使用的工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不得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物品带入座位。如有将手机带入考场,须在开考前按监考人员要求放置到指定位置,否则视为违纪。
3、考生如有违纪,按《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考试举报监督电话:(0571)87557061(或65)。
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