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8级学生:
依据《浙江财经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为保证下学期第一周优秀学生选择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依据《浙江财经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选择专业:
1、2018级浙江省生源高考成绩普通类超过一段线50分(含)及40分(含)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专业准入;
2、学生正常注册,完成第一学期的学习任务;
3、学生无挂科及违纪记录。
二、申请范围
全校所有专业,但艺术类与非艺术类招生专业(类)之间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不得申请。
三、可选专业及名额
经各学院申报,学校核定,优秀学生可选专业及名额详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可选专业及名额》(附件1)。
四、申报和筛选
1、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下学期报到时(2月24日),书面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学生选择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学生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确认后在周一(2月25日)上午按照第一志愿交到拟准入专业所在学院。超过一段线40分(含)的学生,必须填写3个专业志愿。
2、准入专业所在学院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按照平行志愿法进行筛选,于第一周周四(2月28日)中午前将确认专业选择的学生名单送交教务处。
五、专业(类)准入后的教学管理
1、确定专业的学生从下学期开始,执行准入专业(类)的培养计划;所在专业未分流的,按所在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至专业分流。
2、因专业(类)准入引起的课程相关问题,符合免修条件的,依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免修规定》在开学第三周内办理免修手续。需要补修的应参加课程补修,补修大于16学分的,允许转入下一年级学习(需办理延长学制手续)。
3、专业(类)准入学生补退选课的安排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87557063(8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