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人才培养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师资队伍  学生园地  党群工作  校友之家  信息服务  下载中心  校友天地  本科生教育old  研究生教育old  党建思政old  学生工作old  信息公开old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通知>>本科生>>正文
 

关于2014届双专业毕业事项的通知

2014年04月09日 09:02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双专业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14届学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13]77号)要求,现将2014届双专业毕业事项具体强调如下:

1、课程学分免修审核及学籍处理(49-415

对部分未办理课程免修手续的学生,要求其填写课程免修单办理免修审批手续,经二级学院审核后,由教务处复核并进行学籍处理。

2、毕业前重修考试(55-59

双专业不及格的必修课程统一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修读双专业的学生在415到双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核实并报名确认,学院在审核后报教务处。

3、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520-63

学生修完双专业教学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 (环节),获得双专业规定学分,且主修专业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双专业毕业;若未能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或未修读完双专业的全部课程(环节),但至少已取得该专业培养方案中主要课程的25个学分(不含免修学分),可发给该专业的辅修证书。

跨学科门类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凡主修专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双专业必修课程(环节)的补考重修)不超过9学分,需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双学位授予申请表》(可从教务处网上下载),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提供成绩证明,送教务处复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方能授予双学士学位。

双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在63完成双专业学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并依据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表填写《浙江财经学院2014届双专业毕业生资格审查汇总表》(见浙财大教通[2013]77号附件),于64双学位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并将资格审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zufe.edu.cn。需延期答辩的,须在622完成并报教务处。

4、证书发放(时间待定)

教务处依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毕业、授予学位和辅修的毕业生名单,证书由第一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名单发放。

 

教务处

  201449

上一条:关于申请参加2014浙江财经大学中美交流暑期课程的通知 下一条:2014届部分毕业生二次开题答辩反馈意见汇总

关闭

  学生通知
 研究生 
 本科生 
  热点文章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 - 澳门百老汇4001下载app 版权所有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6号学院楼
办公室电话:0571-8673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