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教务处2013年度教学工作要点思路及安排》(浙财院教〔2013〕1号 )的安排,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表下发,请予4月10日前落实并发回教学办邮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教学任务包括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双专业的教学任务,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教学任务系统外单独下达,2013级新生教学任务另行下达。
具体任务查看附件。
二、教学任务落实
1、各教研室在安排课程教学班的容量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转专业的补修、部分全校性必修课程的重修等情况。各教学班最大容量一般可设定为当前教学班学生总人数的1.5倍,但专业课程一般不宜超过100人,其他课程一般不超过150人。各教学班拟设定的最大容量必须填到“容量”一栏中。(下学期开课后一律不得拆分教学班)
2、各教研室落实实验课程教学任务时,必须将实验课准确落实到周次,否则将影响学生选课。由于实验室资源有限,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非实验课时不得安排实验室进行教学(与往年政策有调整)。目前,我校金融、经管类实验室基本为54座大小,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教学班人数超过54人的实验课,请尽量安排分班教学。
3、因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老师,请务必在备注栏里简洁注明。教学办将尽力向教务处争取,尽量满足老师们的要求。
4、考核方式分为提前考试与集中考试两种,请在考核方式栏中注明。提前考试安排在第17周随堂考试,教师需要在考试前安排一次补课。在现行的选课制度下,很难安排补课时间,建议不要第17周随堂;集中考试安排在第18和19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切实落实“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和浙江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教学业绩考核的要求,请各教研室认真核查本教研室(含双肩挑)教授和副教授在本学年中的授课情况,确保教授和副教授在一学年中为本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的课程(不含讲座),并且教授在一学年中为本科生授课的课堂教学时数达到64(含)以上(指不含任何系数的纯课时,与往年政策有调整、往年为51个课时)。
四、教材
各教研室主任请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向相应的任课教师确定使用教材,并填写《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表》。如若需要征订教书用书,请在征订表的第二张表格上写明征订教材的详细信息。征订表的第三张表格为2012-2013(1)教材征订表,供老师参考。请注意以下三点:
1、上报教材时必须要标明使用教材ISBN码(唯一识别码)及版本(若是英文请特别注明)。
2、某些不需要教材的课程请注明“无”。
3、学生教材与教师用书是分开送报。若需要征订教书用书,请在征订表的第二张表格上写明征订教材的详细信息。
五、其他事项
各教研室主任请在落实教学任务时综合考虑各位老师学年与年度考核中应达到的最低教学课时数标准。特别注意四点:
1、最低教学课时数标准为实际课时,即不包含具体的课时系数;
2、校际互聘教学课时(除东方外)不计算到年度考核应达到的最低教学课时数内;
3、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任教师,比照教师系列相应职称要求;
4、最低课时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职称级别 |
最低课时数标准 |
公共基础课教师 |
专业课教师 |
教授 |
85 |
64 |
副教授 |
119 |
85 |
讲师 |
119 |
85 |
助教 |
102 |
68 |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