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2008]126号),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转出、转入二级学院考核同意,教务处审核,报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同意刘涛等23名学生自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从原专业转出,转入批准的专业学习。
请各部门、各单位自教务处发文后的一周内,及时办妥学生教学档案的交接手续。
上一条:关于举办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暨教师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缓补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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