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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毕业论文答辩成绩(29日)及材料提交的通知

2015年06月01日 08:05  点击:[]

2015届毕业生:

答辩成绩及修改意见将陆续公布,通过答辩的毕业生须根据答辩组修改意见进行论文修改,经指导老师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材料。

注意事项如下:

1、答辩修改类型为大修的毕业论文在修改之后必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再次提交论文重复率检测报告(指导老师确保论文定稿和查重报告所检论文是否一致,并在报告首页签字确认),并出具纸质的修改证明(附件1),最后由答辩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方可给予该学生的答辩成绩;审查不通过,则该学生将直接进入二辩。

2、完成修改的毕业生需将毕业论文材料:开题报告和论文定稿(含封面、声明、正文)纸质版及电子版、Gocheck查重报告电子版交各班负责人,各班负责人在61统一上交材料。

时间

班级

8:00-8:50

11经济1

8:50-9:40

11经济2

9:40-10:30

11经济3

10:30-11:20

13国贸C

12:20-13:10

11国贸1

13:10-14:00

11国贸2

14:00-14:50

11国贸3

14:50-15:30

11国贸4

3、延期答辩和答辩成绩为二辨的毕业生均需参加二辩。二辨时间初定为69日上午900,地点为6111教室。二次答辩纸质材料请于64前送交教学办,逾期未提交材料取消二辩资格。

现公布29日论文答辩学生的答辩成绩及修改意见(附件2),请相关毕业生查阅。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2015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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