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117号)、《浙江财经大学2018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浙财大〔2018〕20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19〕169号),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考核同意,教务处确认,现将2018级财政学类、公共管理类、财务会计类、审计评估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2019级人文传播类、美术设计类分流结果(含转班)予以公布,学生自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按分流专业学习。
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分流至新专业后视为转换专业。完成大类分流的学生如未曾转换专业的,仍可按照专业(类)准入规则申请其他专业(类)的准入。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类分流结果名单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