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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重点建设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11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教材建设,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学校将启动2016年度校级重点建设教材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立项范围

(一)新编教材

新编教材要求符合我校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跟踪学科发展前沿,反映相关专业领域发展的最新理念与成果,促进教学范式改革。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下列教材。

1.与校级以上(含)重点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优势专业、新兴特色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相配套,及时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系列课程教材;

2.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亟需并填补空白的,具有学科竞争力的教材;

3.具有我校特色、优势明显的公共基础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教材;

4.已经编写了全部或者绝大部分章节的自编讲义,并在校内普通本科学生中使用1个学期以上,且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

5.有立体化资源(包括教学辅导书、教学素材光盘、教学网站等)建设规划的教材。

(二)修订教材

受益面较广,教学效果较好,有一定的使用学校或较大的使用量,且在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公开出版的教材。这类教材应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且修订内容在1/3以上。

二、教材编写的基本要求

1.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承担全书五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所主讲相应课程原则上应在两轮以上。

2.主编应能按照规划完成教材的编写任务,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适应教学对象的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要求,相关课程之间的交叉、衔接处理得当,取材合适,深浅适宜,篇幅恰当,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学生的能力、素质。

4.体例规范科学。原则上要求绪论、正文、习题、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5.主编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6.每位申请人只允许申报1项,已有省级重点教材建设立项,尚未完成编写任务的不接受申报。

三、建设期限和资助经费

 

1.本年度立项资助的教材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出版,并在出版教材中适当位置注明“浙江财经大学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2.学校给予获得立项的新编教材每部3万元、修订教材每部1.5万元的经费资助,立项后划拨60%,在出版社出具出版合同或教材出版后,划拨余下的40%。

3.所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编写教材的研究和出版。

四、申报程序

1.每个部门限报3项。

2.申请人确定选题后填写《浙江财经大学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附件1),学院签署意见。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书面稿和教材编写大纲各一式5份;

(2)新编教材提交初稿(讲义)1本,修订教材提供前版教材和初稿(讲义)1本;

(3)各部门重点建设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

(4)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稿;

各学院(部)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59;Email:wzhouf@163.com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

2.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度重点建设教材申报汇总表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