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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9-03-14来源: 作者:点击数: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促进我校法科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活跃校园气氛、开拓学生思想,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法学学科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二、竞赛参赛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法学专业学生(包括法学研究生和本科生)

三、竞赛类别

本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分辩论类和演讲类进行比赛。

辩论类:由正、反方选手围绕与法律有关的某一争议问题,按照规则运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该事物或问题的见解,反驳对方的观点,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以此来开阔、发散学生思维,锻炼学生的理解能力、反应能力、论辩能力、查找资料的能力、搜索信息的能力、统筹分析的能力等,加强双边之间及团体内部的默契、团结协助能力,增进友谊。

演讲类:以有声语言为主要手段,以体态语言为辅助手段,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方法,针对某一法律现象、法律问题、法律文化,鲜明、完整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事理或抒发情感,以吸引听众、引发听众共鸣的一种语言交际活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思维能力、理解阐释能力和交际沟通能力。

四、参赛方式

(一)辩论类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以参赛队伍为单位,每队人数限制4至5人,包括1名领队和3-4名队员(领队也可以参加比赛)。参赛队伍在报名截止日期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发送到1090231980@qq.com,即视为报名参赛(报名表见附表1)。邮件发送时请注明“法律辩论比赛”字样。

3. 根据参赛队伍的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场地和场次。竞赛规则(含分组方式、具体赛制等事宜)和辩题另行公布。比赛时间初步定于4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王老师 0571-86735765,李同学 17364523146

(二)演讲类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单人为队伍,除经组委会核准外,逾期不予受理。参赛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1090231980@qq.com,即视为参赛(报名表见附表2)。邮件发送时请注明“法律演讲比赛”字样。演讲主题、比赛时间和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3. 根据参赛人员的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场地和场次。竞赛规则(含演讲主题、具体赛制等事宜)另行公布。比赛时间初步定于11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王老师 0571-86735765,李同学 17364523146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按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学校将对竞赛参赛者按规定认定第二课堂学分,并从竞赛优胜者中选取部分参赛者代表学校参加2019年度和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准备省赛期间,安排专业老师进行全程指导和培训。

六、其他未明事项,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竞赛委员会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14日

附表1:

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辩论类)报名表

参赛队伍名称


领队姓名


联系方式


队员姓名


联系方式


队员姓名


联系方式


队员姓名


联系方式


队员姓名


联系方式


 

附表2:

浙江财经大学第三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演讲类)报名表

序号

姓名

班级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