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班级: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学生修读学分学费的核对工作,现将本科生修读学分的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核对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不包括留学生),统计的学分为历年修读总学分数,包括课堂教学、实践环节、第二课堂、重修、二次修读,以及放弃修读、不及格课程、取消考试资格课程、放弃考试、旷考课程等,免修学分不作统计。
2、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通过“选课名单查询”和“学生成绩查询”菜单核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学生需认真核对各项学分数,本次核对的修读学分将作为学费收缴的依据。
3、各学院通知学生认真核对修读的各类学分数,本人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确认(因疫情原因未返校同学可委托他人代签)。如对自己所修学分数有异议,请以班级为单位将情况汇总后交学院教学办审核。学院教学办仍然无法审核的,请在5月15日前交教务处选课中心116室再次核准。
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