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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课程放弃修读的通知
时间:2018-10-16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部)、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选课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207号})第一章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每学期允许学生放弃修读一门课程,现系统予以开放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10月16日——11月9日

二、申请方式: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放弃修读,点击“报名”按钮,勾选需要放弃修读的一门课程,填写放弃原因,点击“提交申请”按钮,等待管理员审核。

三、申请原则:每学期申请放弃修读课程不超过一门,若超过一门则视第一门(按申请时间先后排序)为有效。

四、温馨提醒:放弃修读申请审核通过的课程,不记入学籍档案,但需缴纳相应的学分学费。

教务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