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班学生:
为做好本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评价时间
本阶段网上评价截止时间如下:2021年7月10日16:30。
三、评价地点
校园网覆盖下的电脑、手机等。
四、评价方式和要求
(1)参评学生应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全部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
(2)参评学生应认真负责完成评价。
(3)评价结果将以不记名的方式反馈给任课教师。
(4)高水平运动员学评教由体育部单独组织。预科生不需参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的,选课权限将会受到限制。
(2)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对该门课程的评价无效,评分不作统计。
(3)其他事项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评教”实施办法》(浙财大〔2013〕279号)。
(4)“学评教”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