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参照《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1.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基本学制为2年。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2.最低毕业总学分在60-80学分范围内,由各专业自行确定。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统一设置基础教学平台和专业教学平台,基础教学平台的课程环节设置基础必修和基础选修课程(也可仅设置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教学平台的课程环节设置专业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实践环节需完成毕业论文。
4.第一学期不安排选修课程。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35%。
二、报送安排
请各学院参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在7月3日前完成培养方案报教务处(联系人:张文艳,联系电话:87557067,邮箱:zwy@zufe.edu.cn),并在教务系统录入方案。
教务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