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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首届“互联网+”课堂教学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8-11-23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推进“互联网+”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校首届“互联网+”课堂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的

1.激励更多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在全校营造使用“互联网+”教学的浓厚氛围。

2.依托“互联网+”教学平台,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打造精品教学资源,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3.产生若干优秀的“互联网+”教学案例,供全校教师参考借鉴,推动“互联网+”课堂教学改革。

二、参赛对象

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在岗教师。每个学院(部)应至少推荐1名教师参赛,最多不限。

三、比赛时间

2018年12月,报名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

四、比赛规则

1.教师可依托爱课程、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学堂云、校内Blackboard、翻糖等网络教学平台及雨课堂、学习通、蓝墨云班课等智慧教学工具参加“互联网+”教学比赛。

2.竞赛分为初赛(线上资源)、复赛(线下听课)和决赛(现场说课)三个阶段,最终比赛成绩由线上资源(占30%)、线下听课(占40%)、现场说课(占30%)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初赛阶段(12月3-7日)。考察参赛教师的线上教学资源建设及线上互动情况,重点参考11月-12月中旬平台数据,排名在前20名的教师进入复赛;

(2)复赛阶段(12月10-21日)。评审专家线下听课,考察教师利用互联网技术,线下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课堂教学方法改革情况,排名前10名的教师进入决赛;

(3)决赛阶段(12月24-28日)。决赛阶段说课时间为10分钟,参赛教师从基于“互联网+”的教学改革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多个方面进行展示。

3.决赛成绩由初赛、复赛和决赛的分数组成(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排名,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4.每位参赛教师限报1门课程,该门课程允许建立多个班级,评比时教师指定1个班级作为评比对象,即每位教师有且仅有1门课程的1个班级参与最终评比。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奖励级别为校级,按照学校工作量奖励办法给予工作量奖励。

六、报名方式

参赛教师,请在2018年11月30日前扫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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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信息化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