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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25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满足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需要,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浙财大2018[152]号),经研究,学校决定在校内遴选一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水平、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二)为我校在岗在编教师,原则上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较高,所带研究生未发生过学术不端事件。系统主讲过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近三年内无重大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事故。

(三)应具有正高职称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具有副高职称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两年的教师,达到规定的科研条件后可以申请破格申报。申报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应在57周岁(含)以下。教师申报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以正高职称身份申报,近五年应达到以下科研条件(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的认定以科研处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下同):

1.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文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英文Top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1、SSCI等英文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在中文一级B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1篇可用1部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替代);或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1次(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果奖励1次(排名前二),或研究成果被正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至少1项科研项目),且近五年各类项目经费至少达到10万。

(五)以副高职称身份破格申报,近五年应达到以下科研条件:

1.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文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和中文一级B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英文Top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和在SCI、SSCI等英文一级A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在SCI、SSCI等英文一级A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在中文一级B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论文(1篇可用1部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替代);或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1次(排名前二),或省部级一等以上成果奖励1次(排名前二),或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次,其中正省(部)级领导批示至少1次。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和1项省部级项目,且近五年各类项目经费至少达到20万。

二、导师资格认定

在原工作单位已被聘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若在调入前任意连续五年科研成果满足我校博导遴选基本条件,即可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9月30日前,申请人根据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或《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学院汇总后,将《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简况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简况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与所有电子文档提交研究生院;

(二)10月8日—10月12日,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科研水平进行资格审查,对是否同意申请人为博士生导师候选人进行表决;

(三)10月13日—23日,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四)10月31日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

(五)11月上旬,经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新增博导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浙财大2018[152]号)的有关要求做好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严格把关,宁缺勿滥。

(二)跨一级学科申报博士生导师的教师,其研究领域须与申报学科有较强的关联性。

联系人:单小雯 电话:89317 邮箱:418557960@qq.com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简况汇总表

3.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简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