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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29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推进实施《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通知指出开展研究生培养的高校,教学改革申报项目要涵盖研究生教育。现将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工作请围绕“十三五”期间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针对研究生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二、申报要求

1.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向一线教师倾斜。

2.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

3.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4.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交所在学院(研究院),各单位组织初审。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定,根据限额择优推荐(学校将单列一定的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名额)。

3.公示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所有推荐项目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四、立项与管理

1.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向学校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厅审核并公布结果。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初审后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7份、《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于9月10日(周一)下班前报送行政楼214室,电子版材料发邮箱:41855796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单小雯,联系电话:86735317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研究院)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