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在2017年10月17日前根据研究生课程工作量与课时津贴计算表,完成本学期个人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多人合上的课程,由主讲教师确定各位任课教师分担的课时数,在签字栏内注明。未注明者均打入主讲教师工资卡内。
3.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
(1)学位公共课以40人(含4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超过40人的班级,每增加10人系数增加0.1,不足10人的按10人计算,增加的上限为0.5,重复班按1个标准班计算。
(2)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专业选修课以20人(含2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5人系数增加0.1,不足5人的按5人计算,增加的上限为0.5。
(3)除公共选修课外,其他类型课程,课程系数为1.5。
(4)总课时数=授课时数K×人数系数X×课程系数Y。
(5)未开课的课程按照2周计算教学工作量。
课程工作量和津贴数据如有出入,或合上课程需要注明课时数分担的,请在10月17日(周二)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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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