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教师通知 > 教学 > 正文
关于公布2015年立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7-01-04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2015年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了中期检查。现将项目检查结果予以公布,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5年立项的省教改项目以及省课改项目全部参加此次中期检查。经过专家评审,24个项目通过中期检查,1个项目暂缓通过,检查结果见附件。

二、各项目组应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质量。本次检查暂缓通过的项目务必进行整改,一年后再次组织中期检查,如项目改革仍无明显进展,学校将发文撤销立项。

三、针对项目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所在学院(部)应进一步跟踪项目改革进度,强化过程管理。尤其是对改革进展缓慢、成效不大的项目,应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限期整改;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学院应加强在师资配备、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支持,确保改革成效。

四、所在学院(部)应组织项目组面向本学院教师公开介绍项目的改革方案及成效,帮助项目组推广其研究成果。

五、项目实施后期注意事项

根据立项文件精神及我校教学改革工作发展要求,现进一步明确项目结项要求。

1.2015年立项的省教改项目

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还须符合以下三项条款,否则不予验收。具体如下:

(1)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围绕研究目标重点陈述该项目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以及成果的实践应用情况。

(2)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含增刊、论文集)。

(3)研究成果在教学改革或者教学管理实践中被采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成果为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程改革的,应附上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

2.2015年立项的省课改项目

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还应符合以下三项条款,否则不予验收。具体如下:

(1)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文章(不含增刊、论文集)。

(2)提交课程教学改革的方案及成效总结。

(3)在支撑材料中附上改革成效的数据对比,学生满意度调查等材料,如有调查问卷的,应附上问卷样表。

附件1:2015年立项省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一览表

附件2:2015年立项省课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一览表

教务处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