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教研室:
为迎接学校2017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试卷、论文等教学档案专项教学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包括: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全部课程试卷;2015届、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资料;2014-2015学年的经济社会调查、企业调查、专业调查;2014年9月至今的其他过程性人才培养记录、教学建设资料等。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内容涵盖如下范围:
(一)试卷
1.与考试课程相关的教学大纲;
2.课程的A、B卷;
3.课程的学生成绩表(含平时成绩);
4.课程的试卷分析表;
5.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6.学生答卷。
(二)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资料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正文;
3.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情况;
4.答辩记录本;
5.毕业实习材料。
(三)三项调查
1.经济社会调查
2.企业调查
3.专业调查
(四)其他教学过程资料
1.教研活动记录
2.听课记录
3.现代经济学实验班、英华班人才培养过程资料
4.其他人才培养过程管理资料
三、检查具体要求
(一)试卷
1.考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等资料是否齐全;试卷分析表栏目需填写完整,“试卷综合分析与建议”栏目需结合改卷中发现的情况进行一定的分析,草草数语,如“正常”,“覆盖面广,难度适中”等需重新填写并装订;
2.试卷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题量分布和难易程度是否合理;
3.A、B卷在题量、难度等方面差异是否合理;B卷质量显著低于A卷需整改;
4.阅卷评分是否准确合理,有无差错;加分错误等批阅问题需修改并在修改处签名(或姓);各大题成绩需写入前面的成绩方框内(用正分);每位老师成绩评阅需统一规范;
5.学生成绩的分布状态是否合理。
(二)论文
1.开题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充实,符合开题要求;开题报告格式不规范、评语过于简单需整改;
2.论文(设计)整体思路清晰,结构完整,论点鲜明,观点正确,条理分明,语言流畅,文题相符;
3.论文格式规范符合毕业论文要求,存在较明显问题的需整改;
4.指导老师、评阅老师认真负责,指导充分,建议成绩合理,评语过于简单需整改;
5.答辩问题有针对性,内容记录完整,答辩小组评语填写认真、规范,评语客观、公正,成绩评定合理;
6.论文复制比符合标准。
(三)毕业实习材料
1.毕业实习手册记录完整,联系单等材料齐全;
2.毕业实习报告、实习作业内容完整、形式规范。
(四)三项调查
1.三项调查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存在明显规范性问题需整改;
2.三项调查评阅认真,评语过于简单需整改。
四、检查组织与安排
课程试卷、毕业论文以及毕业实习系列材料及三项调查的检查工作以系为单位进行,由系主任组织各教研室一起做好归属教师的教学检查工作。其他过程性教学资料由教学办开展自查,9月10日前做好资料整理与归档工作。
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7月4日到9月15日,完成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材料的教师自查、15届届材料自查,16届材料复查与整改;完成课程试卷的教师自查与整改工作。
1.2016届毕业论文与实习材料自查、复查与整改工作须于8月20日前完成。(1)开题报告检查整改。教师登录系统进 “审阅开题报告”一栏,8月10日前直接对开题报告格式规范、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即可,教学办统一进行复查;(2)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作业整改。指导教师进“审阅毕业论文定稿”、“实习成绩评定”栏目,下载论文、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作业,进行自查,如有问题对电子版进行修改,7月31日前,统一将修改稿(文件名后加1以示区别)以及没有修改过的下载定稿发送至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由系组织复查,提出整改意见。8月20日前,各系将修改过的材料收齐统一发至教学办,教学办在新生注册前统一重新上传;
2.2015届毕业论文与实习材料、三项调查以及课程试卷的指导教师(任课老师)自查与整改工作须于9月15日(开学第一周)之前完成,如需修改可向教学办索要材料电子版,并完成打印替换,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系自行安排;
(二)第二阶段:9月16日到9月23日,各系组织2015届毕业论文与实习材料、三项调查、课程试卷全面复查与整改,23日完成“复查工作情况报告”交教学办;
(三)第三阶段:9月24日到9月30日,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进行排查,排查比例不少于30%,30日完成“学院自查工作情况报告”交教务处。
五、其他要求
本次检查是学校迎接审核评估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学院专业评估的基础工作,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各系、教研室需做好教学检查具体组织安排,根据学校评估工作方案及本通知要求,高质量完成所有教学档案的检查工作,确保审核评估阶段教学档案的零差错。
系复查、学院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明显问题,且相关责任人拒不整改的,将根据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