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研究生处现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工作量进行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位公共课以40人(含4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超过40人的班级,每增加10人系数增加0.1,不足10人的按10人计算,增加的上限为0.5,重复班按1个标准班计算。
2.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专业选修课以20人(含2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5人系数增加0.1,不足5人的按5人计算,增加的上限为0.5。
3.除公共选修课外,其他类型课程,课程系数为1.5。
4.总课时数=授课时数K×人数系数X×课程系数Y。
5.多人合上的课程,由主讲教师确定各位任课教师分担的课时数,在签字栏内注明。未注明者均打入主讲教师工资卡内。
6.未开课的课程按照2周计算教学工作量。
请各位老师在10月23日(本周五)前完成核对,授课学生数如有出入请及时告知研究生办公室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