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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校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29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5月份安排校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本次校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主要面向2013年度立项的校教学研究课题,其余校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如已完成研究任务,符合结题要求,也可提出结题申请。

二、结题申请条件

1.按照2013年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文件要求,2013年度立项的教学研究课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提出结题申请:重大项目结题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5000字以上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文章(不含增刊、论文集),且课题研究成果在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中得到应用,具有推广应用价值;;一般项目结题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文章,且课题研究成果在我校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中得到应用。除发表文章外,校教学研究课题重大项目与一般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课题研究报告。

2.其余年度立项的校教学研究课题应符合当年课题立项文件中规定的结题要求,才能提出结题申请。

三、结题要求

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组对符合结题申请条件的课题进行结题评审,结题要求如下:

1.课题研究报告质量高,主题突出,论证严密。

2.课题成果要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能在我校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实践中应用并具有推广价值,成果效益明显。

3.根据课题完成的质量,将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通过三个等级。优秀等级一般不超过评审项目数的20%。

四、组织管理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教[2012]14号)相关精神,本次结题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1.二级学院(部)承担的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一般项目由所在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3-6人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结题评审,专家组成员中学院(部)外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大项目、教学管理研究课题、以及其它部门承担的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一般项目仍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教师可以就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学校相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如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程序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警告,并减少所在学院2015年度教学研究课题一般项目的推荐名额。

五、结题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书(附件1),将申请书、课题研究报告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稿交所在学院,已发表的论文需附上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已在实践中运用并取得成效的需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至5月22日。

2. 6月5日前教务处与相关学院分别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评审, 6月10日前二级学院(部)将课题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2)、签署专家意见的结题申请书及研究报告一式各1份及电子稿交教务处。

3.教务处发文公布结题评审结果,并以适当形式公开所有课题研究报告,推广应用课题研究成果。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研究课题实施计划调整申请表》(附件3),5月15日前由所在学院汇总统一交教务处,申请延期结题的时间不超过半年。对无特殊理由逾期未结题的课题,教务处将以适当形式在校内予以通报,并发文撤销课题立项,追回相应课题经费。

联系人:张少华; 联系电话:87557067; 邮箱:zsh@zufe.edu.cn

 

教务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