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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30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名额

此次申报课程包括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可分别推荐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门数7门,线上一流课程门数3门,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门数3门。

各学院(部)要严格把关,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需对本学院(部)课程团队成员情况进行审查,以及对课程政治导向把关审查,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

二、推荐条件及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 2020 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优先推荐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含第一、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2020年度省级一流候选课程。特别优秀的其他课程(非省级)也可以推荐,若入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此类课程将列入下一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名单。

三、时间安排

1.各部门请于5月10日前将相关课程申报书(见附件4-8)纸质稿一式5份、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学院申报课程汇总表(附件10)纸质稿一式1份,及所有材料电子稿发给教务处相关联系人。

在中国大学慕课(爱课程)平台上开课的课程数据信息表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省平台)上开课的课程数据信息表请根据省平台课程统计页面中的数据填写,在其它课程平台上开课的课程数据信息表由教学团队自行联系课程平台提供。

2.经学校推荐申报国家级的课程,负责人须于6月1日至5日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国家级一流课程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

3.6月20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课程名单。获省教育厅推荐课程须在“工作网”平台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起按每门课程一式3份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孙静,0571-86732591,sunjing@zufe.edu.cn,地点:行政楼127;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邵国维,0571-87557055,sgw@zufe.edu.cn,地点:行政楼120。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2.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3.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4.线上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5.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6.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7.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8.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9.课程数据信息表(仅线上一流课程填写)

10.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11.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教学日历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