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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国际化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2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暑期短学期实施办法》(浙财大〔201895号)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进境外高水平师资和教学方式,丰富学生国际化课程资源,提升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决定开展2023年暑期国际化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课程形式

2023年学校计划开设5门左右国际化课程作为试点。引进课程应以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前沿学科、创新创业等作为主题,原则上应为境外高水平高校已开设的优质课程。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2学时(2学分),向全校本科生开放。

)师资要求

引进课程应由境外高水平师资和我校教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境外教师原则上应相关学科领域知名学者,在境外知名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校内负责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海外学习、访学经历和全英文教学能力,教学科研水平较高。承担引进课程的校内负责教师,学校视同暑期短学期课程任课教师计算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三)教学要求

1.引进课程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牢牢守住意识形态前沿阵地。开课学院要在正式授课前,组织教师团队做好课程教学大纲、教材、课件、视频音频等资料的审核,并落实听课制度,做好教学监控。

2.引进课程应具备完善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课件等教学资料,采用全英文教学,并使用英文进行作业命题和考核。鼓励开课学院在正式授课前组织学生通过网络开展自主学习。

3.课程教学可采用课堂讲授、集体研讨、实验实践、线上线下混合等模式。每门课程学生规模一般不超过100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招生鼓励中国籍学生与校内国际学生、境外高校学生混合编班。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331日(周五)前,有意申报的我校教师联系境外教师后,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暑期国际化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报所在学院审核,相关学院审核无误后,将纸质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版请发送至international@zufe.edu.cn。

(二)学校评审

4月中旬前,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统一评审。评审后无异议确定立项课程名单。

(三)发送邀请

开课学院协助准备相关资料后,国际交流合作处向受邀参与暑期国际课程教学工作的境外高校教师发送邀请函,并协助办理来华手续。

三、项目管理

具体分工

暑期国际化课程项目由开课学院负责课程申报和建设、境外师资联络、课程教学活动具体实施、在校期间食宿安排。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境外师资的聘用管理、签证管理和接待经费教务处负责引进课程的资质审查、质量把关、选课管理和学分认定等

)课程管理

1.开课学院应加强对引进课程的建设与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论证、申报和总结。对于已获立项课程,开课学院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秘书等观摩听课

2.开课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境外教师的日常生活、教学辅助和联络工作,同时做好课程教材、讲稿等教学材料以及视频、照片、录音等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3.暑期国际化课程项目结束后,学校将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总结和验收。验收结果为优的项目,次年优先给予立项;未按期保质完成的项目,视情况撤销立项。

4.外籍教师聘请参照《浙江财经大学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2〕57号)相关要求执行。

四、项目资助和经费使用

(一)项目资助

暑期国际化课程经费预算在项目申报时填写。学校根据课程学时、师资队伍、教学组织安排、学生规模情况,综合审定各项目的经费预算,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二)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课程经费预算使用范围包括海外教师的讲课费、差旅费和食宿费等。境外教师的讲课费参照《浙江财经大学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办法》(浙财大〔2021〕212号)相关标准执行,按照实际教学工作量计算后从开课学院自有经费中开支。境外教师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参照《浙江省外宾接待经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4〕29号)相关标准执行,按照实际费用计算后从国际处专项经费中开支。

五、联系人及电话

国际交流合作处 李美中、乐斌 0571- 86732766(短号89766)。




 

 

国际交流合作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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