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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01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省社科工作办将对部分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对象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两年后开展一次网上中期检查。本年度仅对2017年立项且未参加2018年中期检查的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

2.为进一步推行网上平台管理,请2018年之前立项的各在研项目负责人登陆管理系统完善项目信息。

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第7号,见附件)要求,2014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应于2019年12月底前提交结项,2015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应于2020年9月1日前提交结项,请各项目组尽早做好结项准备。

二、中检要求

中检项目请在2019年11月15日前登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中检管理”模块,填写并上传有关中期检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