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局管体育社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按着改革创新和加强管理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局管体育社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为1至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
二、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至少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正或副高级职称、年龄不满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青年学者。
三、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四、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局管体育社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局管体育社科项目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
六、我校限报3项。
七、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不结项、不立项”原则,有2013年度及之前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不能申报2015年项目。
八、运动技术、运动医学等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体育教学类研究不属于局管体育社科项目申报范围。
九、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为加强课题申报管理,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2年申报资格。
十、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项目所涉及的其它知识产权事宜,均由项目组自行解决。
十一、申报项目首先经过初审,然后通过专家双向匿名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十二、项目评审不收评审费。
十三、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2份,《活页》(须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6份。《活页》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采用仿宋体打字填写,A4纸双面打印。请于10月21日递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申报指南.doc】
附件【申请书.doc】
附件【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