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17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共立项15项,其中资助课题10项,自筹经费课题5项。现予以公布:
资助课题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预期成果形式 |
负责人 |
工作单位 |
完成时间 |
Z17JC059 |
知识生产视阈下高校智库发展的历史脉络与演进趋势研究 |
论文 |
戴栗军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Z17JC070 |
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与企业投融资—基于杭州等8个浙江重点城市的比较研究 |
论文 |
孙刚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Z17JC077 |
杭州先进制造业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现状、瓶颈及突破口研究 |
论文 |
邵慰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Z17JC079 |
突发中断事件下城市地铁网络级联失效及应急疏散策略研究 |
论文 |
王媛媛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Z17JC083 |
融资约束视角下税收优惠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效应研究 |
论文 |
王春元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Z17JC091 |
杭州亚运会志愿服务法律规制研究 |
论文 |
陈思融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Z17JC093 |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域下杭州市公共服务精准化研究 |
论文 |
张帆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Z17JC095 |
信息不完全、投资审批与中国式产能过剩 |
论文 |
熊红星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Z17JC097 |
基于环境绩效的浙江省能源效率测度及监管政策研究 |
论文 |
左文鼎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Z17JC119 |
基于广告话语分析的中日禁忌文化比较研究 |
论文 |
董青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自筹经费课题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预期成果形式 |
负责人 |
工作单位 |
完成时间 |
M17JC010 |
基于法庭审判话语的转述行为研究 |
论文 |
管玮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M17JC030 |
医患冲突背后的差异性行为逻辑及其化解机制研究--以杭州市为例 |
论文 |
赵卓嘉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M17JC032 |
基于大数据的城市人群拥挤的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研究 |
论文 |
李秋香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M17JC037 |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价格的国际影响因素研究 |
论文 |
温日光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M17JC041 |
综合收益列报内容及应用路径研究 |
论文 |
黄志雄 |
浙江财经大学 |
2017-11-28 |
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6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续经费待结题评审确定等级后予以拨付。申请结题时,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结题成果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3)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资助课题成果结题评审为优秀的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如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则取消立项。
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1万元。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再受理。2017年度常规性课题的结题条件为: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其中论文完成时限为1年(2017年11月28日前),专著为2年(2018年11月28日前)。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2017年5月28日,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2)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学刊》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级、本省级或中央部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或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或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录用。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
各课题负责人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于12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