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浙江”、“两富”、“两美”浙江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 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立足学术前沿,注重文化传承,推动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着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加快“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浙江”,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各类课题具体申报事项
(一)对策类课题申报。
今年对策类课题仍以最终成果形式申报,旨在引导和鼓励社科界深入调研,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转化的实效,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1.申报方式。
对策类研究需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部署和战略目标;围绕“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力促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系列“组合拳”,紧扣浙江转型发展中的区域性特点、难题和重大举措等进行。为增强申报的针对性,经广泛征询和专家论证,拟定了2015年省哲社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一)。申报者可据此确定申报选题,细化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申报文字要求平实、简炼、准确。
申报者递交成果的形式为决策参阅件(成果要报),字数一般为3000--5000字,并附课题申报者基本信息表。请通过电子邮件及时上报省社科规划办,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稿递交科研处。
2.受理及立项方式。
省社科规划办将继续动态发布对策研究课题指南,并常年受理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决策参阅件)申报。所呈报成果如入编省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并获省级领导批示,即自动立项;其余成果委托省社科规划学科组专家筛选鉴定。在综合专家评鉴的基础上,确定入选课题(包括自动立项课题)的立项等级(分为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两类),每半年评审立项一次。申报者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上半年3月底,下半年10月底。每人每年原则上限立一项,在研省部级(含)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
(二)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课题申报。
1.基础理论研究。
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社科“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7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但成果形式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课题。
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以完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不能以同样的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也不得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后申请国家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可保留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但须交回所有资助经费。
(三)入选“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的青年学者(第二批)如往年课题已经结题,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可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本类课题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三、评审规则
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并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档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后一档课题的评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时不需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社科规划办。
2.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2万元。课题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
3.“后期资助课题”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五、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课题需提交《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需递交申报表、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4份(4000字以内);申报对策类课题需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以及电子稿;课题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一份。
2.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申报表、活页、汇总表等)请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
3.课题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12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一: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二:基础理论课题及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基础理论课题活页
附件三: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指南及申报者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