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申报选题要紧密围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在加强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技能人才增量提质、社会保障改革发展、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信访维稳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选题要突出研究的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充分展示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实践新经验、新进展和重大基础理论成果。具体申报可根据《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重点》(详见附件1)自行设计申报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一题多报,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则不得再申报;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立项项目的,不得申报2017年项目。
(二)申报材料
《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稿一式四份(A4纸打印),电子稿一份。《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稿一份。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1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学院按时汇总报送。
三、申报受理
申报项目受理后,将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项目按要求通过结题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