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关于提名2019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候选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推荐类别与奖项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设“成就奖”“进步奖”和“创新奖”。本次可推荐为“进步奖”和“创新奖”两类。
(一)“进步奖”授予在特定学科领域取得重大发明、发现和科技成果者,尤其是在近年内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进步奖”按学科分设17个奖项:数学力学奖、物理学奖、化学奖、天文学奖、气象学奖、地球科学奖、生命科学奖、农学奖、医学药学奖、古生物学考古学奖、机械电力技术奖、电子信息技术奖、交通运输技术奖、冶金材料技术奖、化学工程技术奖、资源环保技术奖、工程建设技术奖。
(二)“创新奖”授予具有高水平科技成就且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创建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和著名品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杰出贡献者。“创新奖”分设下列奖项:青年创新奖、产业创新奖、区域创新奖。其中,青年创新奖授予45岁以下优秀创新人才;产业创新奖以企业为主体,授予企业优秀科技人才以及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通过产学研合作实现产业升级、创造规模效益的优秀科技人才。
2 推荐条件与名额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无违反师德师风的不良纪录。
(二)省内本科高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
(三)学术成就显著突出。一般为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四)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人。
3 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因推荐表需经过公示,请于2019年3月5日16:00前,将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yc@zufe.edu.cn,纸质版(一式10份)报送科研处321办公室。
4 其他事项
按推荐要求学校将对上报的推荐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联系人:陈鹏
联系方式:0571-87557070
科研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