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全国规划办拟遴选增补一批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资格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结项等工作。
3.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有个人专著或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人文学科或个别冷门研究领域可放宽到70周岁),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具体安排
1.责任单位推荐。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新增补专家的推荐工作。专家个人信息录入由专家自行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进入“项目评审鉴定(评审/鉴定专家入口)”填写,首次注册和登录方式详见平台使用说明。请务必确保入库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完整,于10月12日前完成系统在线填报工作。
2.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审核。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新增补专家进行审核。请于10月20日前完成系统在线审核工作。
3.全国社科工作办终审。全国规划办将于10月30日前对入库专家进行终审,经我办审核通过的专家方可登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