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借脑借力,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助力浙江财税改革,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学会年度招标课题面向浙江省财政学会会员单位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单位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学会
二、招标对象
浙江省财政学会会员单位
三、招标课题
1.构建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财政体制研究
2.探索实施产业基金模式研究
3.扶持信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四、评审办法
由浙江省财税政策研究室和和浙江省财政学会秘书处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条件合格者进入评审。由财经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在投标申请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决定是否中标,然后下达中标通知书。
五、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经费拨付分为两次,第一次拨付60%,课题验收通过后再拨付40%。
六、申报条件
(一)投标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二)课题负责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学术水平,较强的责任心;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较为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
七、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按照本通知所列题目进行课题申报,自选题目不予受理。
2.投标者按照立项申报表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申报。课题论证既要严谨,也要具有开拓性,体现较强的理论性和应用价值。
3.投标者要根据研究需要,合理安排课题研究进度,于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
4.投标者根据要求填写(申报表电子稿另行发送),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责任单位审核盖章。
5.报送材料:(1)纸质《申报表》一式9份,其中1份原件、8份复印件。(2)《申报表》电子版。
八、时间安排
自招标通知公布之日起至4月1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请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学院统一递交科研处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学会招标课题项目立项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