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申请人:
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管理规定,省基金办对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进行了初审(形式审查),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反馈。请各申请人登陆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我的项目”——“状态”中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未通过的项目申请人可查询初审未通过的理由。
申请人如对初审结果不服,可点击“申请复审”按钮,提出复审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1.复审申请人点击“申请类型”栏中的“模板下载”按钮,下载并填写“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书”(以下简称复审申请书)。
2.复审申请人应在12月11日前将本人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提交科研处审核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3.复审申请人应点击“附件上传”按钮,将签章后的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4.复审申请人应在线填写“复审理由”后,点击“递交”按钮,将复审申请材料上传给依托单位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