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将开展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浙商经会〔2015〕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我省高校、科研机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者的有关商业经济领域的科研成果。
二、成果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三、参评范围:正式出版、发表的有关商业经济领域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理论普及读物、论文等。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对策应用类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也可申报,但必须递交被采纳的相关证明。新闻报道、文艺作品、译著、资料汇编等不参加评奖。
四、申报办法:第一,填报《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须是原件。第二,成果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须是原件(论文复印件必须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第三,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提交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两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转摘引用证明等)。
五、成果奖项和奖励:本次评奖将根据成果质量和水平,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各获奖作者将获得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六、申报截止时间:请各科研秘书填写好申报表中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及汇总表,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汇总表发QQ),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doc】
附件【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