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预算单位年终结算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年底财务结账需要,现将2015年底、2016年初财务报销安排通知如下:
2015年所有经费的支付和票据报销业务受理的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周一),12月21日之前的预约单务必在21号下午3点之前递交至计财处。12月22日起进行财务年底结账,暂停报销。
从2016年1月8日(周五)起开始办理对外业务,重新开放预约报销系统。
1、纳入国库管理的专项经费请严格按财政厅规定的经费使用期限内按预算(或合同)加快执行进度,2015年发生的支出务必在12月21日前及时办理票据报销和经费结算手续,尽早尽快地发挥资金效益。
2、校内各单位间的有关经济业务往来、转账和结算事项,请各单位督促经办人务必于2015年12月21日前到计财处办理转账结算手续。
3、在暂停报销期间,为解决各部门正常工作资金需求,计财处将继续为广大师生提供支票等借款服务。
请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合理安排相关财务工作,因年底结账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