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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部级教师荣誉获得者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0-09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东方学院:

近年来新进教职工较多,学校对教职工所获荣誉统计不全,为了做好校庆有关工作,树立典型,目前开展省部级及以上教师荣誉获得者的统计工作。省部级荣誉称号是指证书落款盖“国徽章”的荣誉称号,如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德育先进个人、浙江省功勋教师等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将获得者的相关证书于10月11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7557038。

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