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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工作方案
时间:2015-06-18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轮训的通知》(组通字〔2015〕8号)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对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轮训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44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校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轮训对象和时间

这次轮训的对象为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轮训安排在2015年9-10月进行,每期班次不少于3天。具体班次安排见附件。

二、轮训的重点内容

轮训主要围绕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提高组织纪律和法治观念,提升服务能力、履职能力来进行。重点内容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内有关纪律规定;基层依法治理和民主协商的基本要求、基本规章、基本程序;基层党组织基本职责和工作方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践探索;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等。

三、轮训的主要方式

根据我校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状况,采取由学校党委主办,二级党组织承办的分层分类培训模式,通过专题辅导、经验介绍、案例剖析、讨论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确保基层党组织书记学得深、用得上。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轮训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认真做好组织,确保所属轮训对象按期参加培训。轮训经费由学校留存的党费统筹支出,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2.各承办部门要根据培训对象需求,积极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特别是“百名部长、千名书记”讲党课、三个专题学习研讨等结合起来,制定好各班次的具体实施方案,相应安排请于开班前15日另行下发。

3.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学习培训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全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班次一览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