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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26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学校决定提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工作。通过预申报,经审核符合《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浙财院〔2012〕96号)、《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类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大〔2014〕124号)等相关文件的申报人员,可参加下一阶段的正式申报。未参加预申报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第二阶段的正式申报。现就做好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原则

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文件精神,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工作把握如下原则。

1.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职称评聘的首位。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职称(职务)评聘的首要内容。教师有师德禁行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2.严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关。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教师管理和职业发展全过程,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重要内容。

3.严格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所有教师都必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都负有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责任,要将人才培养的中心任务落到实处。教师担任班主任、辅导员,解答学生问题,指导学生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以及老中青教师“传帮带”等工作,应作为职称评聘的考核内容。

4.坚持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切实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预申报范围

计划于2017年申报参加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教职工均应进行预申报。为贯彻“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鼓励教学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得到师生公认的教师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聘。

根据上级文件,会计、经济、审计、档案和出版等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施以考代评,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网络、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高级工程师资格实施以考代评,申报这两类资格人员也在本次预申报范围之内。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属高校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晋升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5〕31号)中规定,“省属高校不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岗位职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学校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可申报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他管理岗位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现聘在职能部门工作教师须回其学科归属学院进行申报,具有本部事业编制但聘在东方学院教师,如参加2017年本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也应进行预申报。

预申报材料要求

1.预申报人员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2017年预申报表》(附件1,下简称《预申报表》)和《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2017年预申报人员业绩一览表》(附件2,下简称《业绩一览表》),于6月9日前交所在单位,电子稿同步发所在单位职称工作联系人,本次预申报可先不提供相关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同步开展代表性论文(著)送审鉴定工作,相关要求见《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论文(著)送审工作的通知》(附件3)。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所提交各类材料(包含学历学位、出国经历等必备条件材料)的时间,统一为任现职以来至2017年6月30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年限时间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

4.预申报中其他未尽事宜可先按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待2017年学校通知正式发布后按新文件执行。

5.所在单位须对预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盖章,将《预申报表》和《业绩一览表》于6月15日前交人事处,电子稿同步发学校szgl@zufe.edu.cn邮箱。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申报人员请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等行为,一经查实可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

参加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预评审人员可加入“浙财2017年职称评审QQ群(群号:233951283)”,以及时了解评审进展,其他未尽事宜可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马利刚 联系电话:8755 7036

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2017年预申报表

2.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2017年预申报人员业绩一览表

3.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论文(著)送审工作的通知

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问题释疑

5.《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浙财院〔2012〕96号)

6.《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类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大〔2014〕124号)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